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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怎么建?北京方案来了

2024-10-09 20:01 来源:星座侃论 点击:

社区医院怎么建?北京方案来了


北京基层医疗发展的方向就是全国基层医疗的风向标。


社区医院怎么建?北京方案来了!


作者/徐毓才


10多年医改,我们的基层在强基层的政策鼓舞下,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变弱。

2018年5月18日,在以“迈向价值医疗”为主题的第七届海峡两岸医院院长论坛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焦雅辉表示,分级诊疗还需要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国家卫健委正在制定“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管理制度,力图纠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过度偏重于公共卫生服务的倾向。

自此,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为核心的新时期“强基层”开始了。


最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标准》(下称《规划标准》)印发了。实际上,北京的基层医疗发展方向也是全国基层医疗的一个风向标,其《规划标准》往往具备天然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尽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标准,与社区医院有所不同,但作为社区医院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对其《规划标准》进行分析,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北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如何规划与建设



如何规划?

《规划标准》指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行政区进行规划,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结合服务人口、地域特点、服务半径等情况设置。原则上每个街道(乡镇)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乡镇),应扩大中心规模面积或增加中心数量,每增加5至10万人口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服务人口不足10万、服务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街道(乡镇),可结合实际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分中心的服务功能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持一致。

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区按照每2个社区或步行15分钟距离配备1个站点的原则,参考服务人口等因素设置,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社区不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地区根据山区、半山区、平原地区特点及行政村人口规模,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应符合北京市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要求。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居民服务需求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1.0-1.5张/千人口的标准适当配置床位,至少设置30张床位。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床位用于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规模多大?

《规划标准》指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承担任务以及综合建设规模分为A、B、C三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A类标准: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500平方米。

B类标准:服务人口5万-7万人(含7万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4500平方米。

C类标准: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含5万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

设置发热诊室或发热筛查哨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另行增加建筑面积,应当为发热患者设置隔离留观区域,设置独立卫生间,有条件的可分设候诊区、治疗区、检验室、药房等。设有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站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A级急救工作站至少增加200平方米、B级急救工作站至少增加80平方米的标准增加建筑面积(不含公摊)。

社区卫生服务站

A类标准:服务人口大于1.5万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50平方米。

B类标准:服务人口1万-1.5万人(含1.5万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450平方米。

C类标准:服务人口小于1万人(含1万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

选址与布局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由区、街道(乡镇)统筹安排,尽量划拨独立医疗卫生用地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房屋宜设置在居民区相对集中的区域,有便利的水、电、暖等公共基础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应独立占地,选择相对独立的建筑,交通便利,方便群众就诊。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中心建设要求,应安排在建筑首层,有独立的出入口。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体布局应根据服务功能、流程、管理、卫生防疫等方面要求,对建筑平面、道路、管线、绿化和环境等进行综合设计。机构应设置预检分诊区域,配套公共服务空间(卫生间、电梯、无障碍设施等)。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85%。新建独立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密度不宜超过45%,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0.7-1.2。

功能分区与科室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需求,应设置基本医疗服务区、公共卫生服务区、辅助诊疗服务区、综合管理服务区四个区域。各区具体配置面积合理。

基本医疗服务区设置:全科医疗科、中医科(中医综合服务区)、康复科(康复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老年科、五官科(眼、耳鼻喉、口腔科)、精神(心理)科等专业科室;输液室、换药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抢救室等其他科室;按照相关标准设置发热筛查哨点,设置预检分诊室(台)。鼓励设置社区特色专科和中医药特色专科。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健康小屋。承担教学任务的机构,配置教学诊室。

公共卫生服务区设置:预防保健科、孕期保健室、妇女体检室、儿童体检室、五官保健诊室、神经心理发育诊室、哺乳室、宣教室等。鼓励设置预防保健特色科室。公共卫生科室设置宜相对集中,符合北京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规范、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等要求。

辅助诊疗服务区设置: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西药房、心电图室、消毒供应室等。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议设置手术室、麻醉科。设有检验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工作。影像诊断、病理诊断和临床检验等业务可与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合作开展。

综合管理服务区设置: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财务资产科、后勤管理科等。有条件的可设置护理科、院感科、公共卫生管理科、信息管理科(室)、病案室、示教室、库房、员工休息室、食堂等。

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规模和承担的功能选择性设置科室,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治疗室、药房等。有条件的可设置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口腔科、康复医学室(科)、医学检验室(科)、医学影像室(科)、输液室、心电图室等。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预检分诊室(台)、预留隔离留观区域。逐步将村卫生室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系,对机构和医务人员实行一体化管理。

《规划标准》同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信息化建设进行的规划。

社区医院建设的提出与推进



基于对新医改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过度偏重于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弱化,影响群众获得感的认识,2018年8月,国家卫健委启动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力争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随后,2019年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210号),标志着国家纠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过度偏重于公共卫生服务的倾向有了具体行动!

2019年6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了社区医院基本标准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518 号),给社区医院画了一个标准像。

2020年,国家在总结2019年医改新成效时指出,2019年以来,国家已推进300家县级医院成为能力建设“标杆”,616家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

2020年7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2号)决定在20个省份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工作。

2021年6月10日,再一次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1〕317号),要求提高认识。通知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城镇化、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多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状况将长期存在,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多层次多样化便捷的健康服务需求将持续快速增长。加快社区医院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是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加快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促进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拟于年底前再推进建成500家左右社区医院,切实巩固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社区医院建设的两个特点

一是突出医疗服务能力。在当初提出社区医院建设时就非常明确指出,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力抓手,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内在要求。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有利于合理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有利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响力和社会地位,有利于提升广大基层卫生人员的职业自信和归属感,有利于提升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度和利用率。在试点机构遴选时,特别提出入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和一定规模的服务人口,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床位使用率≥75%,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在主要建设任务方面,一是补齐短板,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二是抓住重点,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三是深化改革,提高辖区综合服务水平。要求加强防治融合,推进基本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逐步实现同质化管理;发挥社区医院的示范标杆作用,承担区域性基层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康复护理中心、安宁养护中心、基层卫生人才培训中心等职能,体现区域基层卫生资源的集合效应;改革创新,优化基层运行机制。落实机构补偿、人事聘用、考核分配等医改政策,形成机构有活力、医务人员有动力的良好机构运行氛围,进一步赢得居民认可和信任。


二是社区医院要突出“社区”、“医院”两个特点。在《社区医院基本标准》 中,对于社区医院的基本功能尽管明确提出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四项“基本功能”中可以明显感觉到对医疗服务能力的强调,这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2018版)》要求明显要高。

如除了“(一)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还有“(三)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四)对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

不但如此,在临床、医技科室设置方面,“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影像诊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病理诊断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这也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要求要多得多。

除了科室设置,在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方面,也具体提出了5项重点工作:

①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提供一般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特色科室。

②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社区医院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开设家庭病床,不断提高病床使用效率。

③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

④加强医疗质量建设,以医疗质量安全为底线,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机构内部管理。

⑤积极参与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与技术的支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鼓励与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开设联合病房。

而这些“强化医疗服务”的要求实际上就是要让“社区医院”更像“医院”,有别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出“社区”,有别于城市大医院。

这一点,在此后的社区医院建设文件,不管是“全面推进”还是“加快推进”中都有体现。如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并结合实际开设家庭病床。三是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

防治结合,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一是强化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能力。结合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常态化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医院在健康体检和日常诊疗过程中早发现传染病的能力。规范社区医院预检分诊流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提升法定传染病早报告能力。二是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合做好新冠肺炎康复出院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日常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心理支持等服务。同时,进一步完善防护设施,强化社区医院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做好居民的健康教育,切实提升对辖区居民的健康管理水平。

突出社区医院服务特色,要坚持社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城市其他医疗机构互补协同发展。发挥社区医院贴近群众优势,积极开展签约服务、家庭病床服务、上门服务、社区护理、安宁疗护、随访管理服务等,落实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要求,调整和适当延长社区医院门诊服务时间,提高服务可及性和便利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社区医院功能布局,改善设施条件和设备配备,优化服务流程,方便老年人和儿童看病就医,拓展妇幼保健和医养结合服务。积极适应日益严峻的慢性病防治形势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医防融合,提供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服务。立足常态化社区疫情防控,符合条件的设置发热诊室,提升及时发现、依法报告和处置传染病能力。立足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在做好全科医疗服务的基础上,鼓励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康复、口腔、儿科及妇幼保健、精神心理等服务,支持社区医院加强特色科室建设。注重发挥中医简便验廉优势,加强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馆)服务能力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鼓励提供融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





江苏、上海的实践探索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就无从谈起。作为离百姓最近的健康“守门人”,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区域内常见病、慢性病的筛查和防控的职责。近年来,国家将社区医院建设作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牛鼻子”,打出多个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组合拳” 。

2017年9月,江苏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社区医院试点工作,让一批诊疗能力较强、有一定床位数、有特色专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相关标准申报社区医院,经考核合格后加挂社区医院的牌子。2018年,江苏省确定2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江苏省首批社区医院”,增挂“社区医院”牌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在人才引进、财政投入、设备采购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如今,江苏省内的社区医院已达69家。

2020年8月21日,上海率先在全国第一个发布了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将提升基层卫生服务与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纳入社区医院建设标准之中。在规划设置方面,北京标准与上海标准完全相同,但上海还提出在建设时,应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三同步”及社区医疗服务优先靠近养老机构,

上海的《指导标准》不但注重基层,而且明确将社会办医融入社区医疗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之中。指导标准明确提出,探索与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全科诊所(含中医)、康复和护理医疗机构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便捷可及、安全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成为提供居民“家门口”健康服务的重要载体。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全科诊所、康复和护理医疗机构和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等社会资源开展合作,形成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充。

对于疫情防控,上海《指导标准》更具体。《指导标准》提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1-1.5张/千人口标准设置床位,至少设置100张床位。设置发热门诊的社区至少再增设2张隔离留观床位。设有发热门诊等传染病专病门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再增加不低于250平方米,建筑净层高不低于2.6米;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再增加20-30平方米。设有发热哨点诊室的服务站(村卫生室),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对公共卫生部门的服务功能方面,《指导标准》提出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儿童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还心理健康服务、视觉健康管理、口腔健康管理等。同时鼓励开展营养门诊、生长发育门诊、戒烟门诊、优生优育优教中心等预防保健特色服务。

辅助科室设置中并不拒绝输液。上海《指导标准》在其他辅助服务功能中,明确主要提供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常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包括注射、输液、换药、处置、观察等服务。也应该配置注射室、输液室、换药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也要配置注射室、补液室(观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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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书作者简介:徐毓才,陕西省商洛市人,中华医学会医院管理专业委员会会员,陕西省政协医卫体委员会特聘专家。多家业内著名媒体专栏作者。2015年影响中国医疗界十大人物,第二、第三、第四届“奇璞奖”评审专家。2019年被《财经》杂志评为新医改10年有影响力全国十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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