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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2.7分,4天狂捞5亿?起底披着《爱情公寓》皮的盗墓公寓背后

2024-10-22 22:49 来源:星座侃论 点击:

豆瓣2.7分,4天狂捞5亿?起底披着《爱情公寓》皮的盗墓公寓背后

电影《爱情公寓》上映之前传出“大量退票”,上映之后又传“偷票房”。之后又经历了“抄袭”“换皮”风波。到底《爱情公寓》为何换皮,换了谁的皮?以及,著作权归属谁?

8月10日上映的新片中,《爱情公寓》是“预售冠军”,也是当天“票房冠军”,微博热搜占了半屏,猫眼预测总票房将超10亿,但尴尬的是,与此同时,它也是同期的“争议冠军”。

上映之前传出“大量退票”,上映之后又传“偷票房”。

而同日上映的《一出好戏》与《巨齿鲨》在豆瓣上早已开出了7.6与6.9的分数,观影人次远超的《爱情公寓》的评分直到下午5点才开出,2.6分恰与当时的2.6亿票房相映成趣。

在一些网友心中,这部前有“抄袭”后有“换皮”的影片,得到这个分数还不足以服众,于是此前豆瓣最低分影片《逐梦演艺圈》的五星比例奇迹般地攀升到了1.1%:“鼓励原创”、“不能比《爱情公寓》低”。这波操作,也是实在是6到不行。

▲8月13日,《爱情公寓》豆瓣评分2.7,较最初开分攀升0.1分

除了路人anti,剧版粉丝因电影而脱粉的也不在少数:本着对“爱情公寓5”的期待,结果却看了一部“盗墓笔记”。

或许因为质疑声势太大,导演韦正发了微博解释:电影无非皮一下,把《爱情公寓》的脑洞开到《盗墓笔记》里。

然而底下多年铁粉的一条评论,点赞数超过了微博本身:“这是我第一次否定爱情公寓,不针对演员,不针对粉丝……”

▲导演韦正微博发表长文

还有一点奇怪的地方在于,在《爱情公寓》里扮演“吴邪”的袁弘,戏份不少,兢兢业业发了多条微博宣传电影,却在宣传物料中露面甚少,甚至百科的主演名单里都没有。

对自家爱豆“名字都不能拿来宣传“的状态,一部分粉丝表示心疼,而另一部分粉丝却表示了庆幸。

▲电影《爱情公寓》百度百科介绍

在舆论场之外,这部电影还面临更大的麻烦:

自称拥有“爱情公寓”著作权的“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下称联凡),在电影上映日宣布,已经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电影侵权上诉立案——在这个角度,这部电影宣传期内的异常低调、对拍摄与定名的讳莫如深,看似有迹可循。

上映第二天,《爱情公寓》票房已不再居首,排片仍占第一,但上座率已经降到了16.6%,仿佛印证了前一天特地选择下午2点开映的正确性。

这部以特有方式形成话题席卷票房的影片,很多人将其视为情怀变现,然而在另一个角度,也可以将它视为这个暑假档的“一出好戏”。

毕竟,在一部分业内人士眼里,如今漩涡中心的《爱情公寓》,从之前的种种操作就可以预判:上映前12小时,一位业内人士就发了朋友圈预告:“有好戏看了,不只一出。”

▲《爱情公寓》剧照

一、神秘而低调的电影宣发

《爱情公寓》的宣发之低调,这10年里的中国商业片恐怕难有出其右者。

6月底宣传方曾向媒体征集过一轮采访需求,但最后没有任何安排。8月5日,电影在主场上海举行十年庆生会,主创基本到齐,但没有任何采访。

上映前没有点映、没有专访,看似与如今通行的宣发方式背道而驰。

时间线拉长一点,从5月宣布定档到8月正式上映,3个月来片方发布的物料屈指可数:两套海报、两首主题曲、一个演员十年花絮特辑,以及,一款名为“搞事情”的预告片。

在“原班人马十年重聚”的口号下,在各种生活场景的花絮、海报中,可能没有人会意识到,那个30秒的预告片的穿越剧情,才是这部电影真正的主体。

▲《爱情公寓》的视频物料露出

追溯起来,这种低调或曰神秘,一开始就存在了。

2017年夏,有网友爆料《爱情公寓》原班人马齐聚,疑似在拍摄《爱情公寓5》。但当时自相关演员处得到的消息是,正在拍摄的是《爱情公寓》大电影,并非电视剧,只不过出于保密需要,不能对外官宣。

当时也有网友提出,电影其实叫做《新次元冒险家》,并展示了2017年2月电影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

出品方第一位是南派三叔的南游影视,从内容上看也像是一个带有盗墓元素的冒险片,与室内情景剧《爱情公寓》相去甚远。

▲微博网友爆料

▲《新次元冒险家》备案公示

但《爱情公寓》粉仍然因为一些蛛丝马迹而激动不已,毕竟,编剧是《爱情公寓》电视剧总编剧/制作人汪远,而内容梗概里出现了“小灰与同住一个公寓的几个年轻人”之类的表述。

是年9月,汪远带领陈赫等电视剧原班演员出席发布会,官宣“终于,又双叒叕回来搞事情了”计划。

当时汪远表示,把剧拍成电影是大家的心愿,但电影不叫《爱情公寓》,理由是:“我们会维护自己的品牌,所以我们决定不用《爱情公寓》的名字,用《终于,又双叒叕回来搞事情了》。”

▲发布会现场

但比照《新次元冒险家》的备案表,其出品方名单,与这个神秘的《终于,又双叒叕回来搞事情了》可相印证。

当时的报道没觉“不叫《爱情公寓》”存在任何不妥,反而贴心地解释为,“与剧集统一的’不正经’风格”。颇为类似的是,发布会一周后,陈赫发微博称“两个半月,杀青了”。

“杀青”并没有主语,但粉丝当时只顾激动,自行脑补了《爱情公寓》电视剧/大电影的选项并展开讨论。

这种“仿佛是我说了什么,其实都是你的脑补”的表述风格,并不是第一次出现。

2014年7月,有报道称《爱情公寓》将没有续集,汪远微博回应:“关于那什么的惊悚报道,回应六个字——正在写,肯定拍”。导演韦正也随后发声:“关于内什么的呵呵的报道,回应六个字——不废话,守承诺”。

直到今年5月9日,“电影爱情公寓官微”第一次发微,发布海报,正式宣布电影定档8月10日,片方似乎才告别了频繁使用的暗示手法,正面以“爱情公寓”身份出现。

▲5月9日电影爱情公寓官微的发言

二、为何换皮,换谁的皮

电影上映前,有网友爆出,《爱情公寓》其实是一部“换皮”电影,上述种种神秘低调仿佛有了答案。

所谓换皮,是指作品本身已经是一个完整故事,但是在发行时却套上更热门的IP,以产生联动。

自《新次元冒险家》“换皮”而来的《爱情公寓》正式开映后,“差一点以为自己进错影厅”、“《爱情公寓》变成《爱情公墓》”这类感受,激怒了大量抱着“重温青春”的观影期待的观众。

在导演韦正的微博中,把如今的“盗墓公寓”的组合称之为“皮一下”,但粉丝们并不买帐,几条高票回复尽是不满与质疑:“宣传的时候为什么不敢说?”

▲《爱情公寓》剧照

但更深一层的问题是:电影《爱情公寓》显然了解IP的重要性。

在可见的宣发里,打的几乎都是情怀牌、回忆杀,而电影的预售与首日票房、上座率,足以证明其IP价值。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通过《新次元冒险家》“换皮”,而不是一开始就明确打出《爱情公寓》?

毕竟,1-4季电视剧,汪远与韦正一直是编剧与导演。

当年的作品都能让粉丝念念不忘至今,那么,把原有的演员——王传君和金世佳除外——召集在一起,让他们继续在熟悉的公寓场景里,按原来的方式唠上90分钟,既讲情怀,又保票房——做一个这样的电影,不是比“换皮”更容易吗?

韦正在微博里回答过这个问题,在他的答案里,拒绝这种方式,是因为它简单到了令人不屑为之的地步:“既然是上大银幕,就得有点大动静,画面,想象力,世界观,既然第一次拍电影,我们没有什么可输的,既然是爱情公寓的小伙伴,那就搞点大事情。我们很快达成共识,要把电影版做成《爱情公寓》史上最大的脑洞。”

直到上映4天前,另一种声音的出现,提供了一个新的解题思路。

8月6日,“爱情公寓”官微开始了5年之后的重新更新,控诉电影《爱情公寓》侵权,不仅提起上诉,且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电影上映,并陆续更新了证明材料。

到上映当天,该账号宣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立案受理电影《爱情公寓》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诉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宣布电影《爱情公寓》侵权立案

在这个角度,这一案例中的“换皮”,并不仅仅是观众看到的,把“盗墓笔记”换成“爱情公寓”,好收一轮“房租”,更重要的是,把“爱情公寓”换成“盗墓笔记”,才能获得制作上的合法性。

获得“爱情公寓”大陆授权的曼娱文化负责人李丹表示,2015年以来曾多次询问汪远是否在准备爱情公寓电影,得到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除了看到《新次元冒险家》(备案表),也看到过业内的融资方案,我们其实是意识到他们有在拍的。但每次联系他(汪远)都矢口否认。哪怕是5月海报都发布了定档了,但海报上什么都没有,没有出品方、没有发行公司,一直到前两天我们在电影院看到很多宣传物料上也都是没有的。我们还得继续搜集证据,来证明这部片子的确叫做《爱情公寓》,同时是用原班人马,同时是讲原来的故事……才可以去诉讼。”李丹解释为何在上映前4天才发难。

有发行行业从业人士分析,此前判断影片宣发低调、主打情怀牌,是为了避免“抄袭”风波的影响。但近日版权争议浮出水面后,“不排除有拍摄时版权争议未能彻底解决,低调从宜的考虑。”

▲《爱情公寓》海报

三、长达7年的合同纠纷

“爱情公寓”账号背后的主体,是“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下称联凡),不仅是“爱情公寓”网络社区的经营者,也是电视剧《爱情公寓》前两季的全资出品方。

而“电影爱情公寓官微”背后,是汪远创立的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高格)。是电视剧前两季的执行制作公司。2011年第三季开始,高格取联凡而代之,出现在出品公司栏中。

▲续集开发

这种变化是因为,2011年2月11日,联凡向高格出具《影视剧系列<爱情公寓>续集开发授权声明》,授权高格开发制作续集;高格向联凡出具《关于影视剧<爱情公寓>续集开发声明》,声明联凡继续享有主要出品方权益,并拥有最终决定权。

2015年开始,联凡两次起诉《爱情公寓》第三、四季侵权,与高格对簿公堂。而对电影《爱情公寓》的侵权起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于今年8月9日正式立案。

联凡起诉电影的理由,是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在这个角度看,联凡对于电影是否算是电视剧的衍生,也并无全然把握,毕竟,让粉丝痛心疾首的,爱情公寓变成盗墓公寓,室内故事只留了首尾不到6分钟的换皮,在这个案子中却是证明高格“原创”的有力证据。

▲联凡拥有爱情公寓的第41类商标

而“诉诸商标权”看似胜算更高。

李丹表示,在商标的45个大类中,联凡注册了41类,其中便包括节目制作、戏剧制作、娱乐信息等的第41类商品/服务项目。

而根据高格所披露的材料,其注册的“爱情公寓”商标仅有四类,并且没有包含影视剧。

高格虽然在微博主张,电影是根据汪远创作的原创剧本改编,高格享有《爱情公寓》电影的全部权益,与联凡无关。

但在电影中,还是给了联凡“荣誉出品”的名义:片尾字幕濒临尾声时,出现了“荣誉出品人林东庆”,以及联凡公司名、网站爱情公寓域名的 “荣誉出品”。

▲《爱情公寓》电影片尾的荣誉出品人和荣誉出品

这当然可能是高格的风度体现,但在另一个角度上,也有可能是举手之劳,加两行字就能更稳妥地聊备后手——毕竟协议中的“联凡继续享有主要出品方权益”,在电视剧第三、四季里,就是将联凡CEO林东庆的名字体现在电视剧片头的出品人栏中,而将其经营的“爱情公寓”网站信息载入了片尾字幕。

而在今年6月徐汇区法院的判决中,法院认为这样的行为已彰显联凡公司的“主要出品方权益”。

四、前IP时代的授权

为什么联凡享有的“主要出品方权益”如此独特?一定意义上,与这两份声明的不详细、不明确有关。

这两份声明签署时,影视行业可能还处于“前IP”时代,联凡既没有约定授权有效期,也没有约定具体内容与权益。在“IP为王”的时代到来后,必然引发后续的一系列纠纷。

这几年的联凡看起来一直在弥补疏漏、调整策略。

2015年第一次起诉时,联凡以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很快地,可能联凡自己都意识到了“侵犯著作权”的不合理,毕竟当年是自己给了高格授权。2016年1月26日,联凡单方面给高格发函解除2011年2月的授权。当年4月,联凡以案件情况发生变化为由主动撤诉。

▲联凡给高格发的解除授权申请函

而到了2017年5月联凡再次起诉高格时,诉讼要求就变成了:

第一,要求确认2011年那份授权书,已在联凡发函第二天解除。第二,要求高格支付制作《爱情公寓》3、4季,以及使用“爱情公寓”为名的报酬5000万元(后改为500万元)。

2018年6月,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联凡的诉讼要求被全部驳回。

但直到联凡微博发难之后,相关案情的新闻稿才出现,沪上媒体统发之外,上海高院的官微“浦江天平”也进行了发布,作为司法机构,转发词颇有些带节奏:“在《爱情公寓》电影上映前夕,《爱情公寓》系列影视剧制作方之间长达七年的权利纷争也画上了句号。”——毕竟,一审判决并非句号,可谓常识。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微“浦江天平”发微博称联凡与高格的7年纠纷画上句号

可以想见,这次判决对于高格方,当属网络论战中的重要证据。

一位《爱情公寓》电影出品方的高层在朋友圈转发了这次判决书中相关页面,配文:“一个已经败诉的而且已经过了上诉期并没有上诉,实际已经认定法院判决的定论,明眼人,一看便知。”

▲电影《爱情公寓》出品方高层发朋友圈称案件已过上诉期且联凡没有上诉

“爱情公寓”官微很快反驳:

“首先,联凡于对爱情公寓3、4季已经递交二审申请,此案并未画上句号;其次,一审只针对3、4季电视剧,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已立案受理电影诉讼,所以某些法院说的句号联凡不会在上海画下去。“

相比关注句不句号,更值得关注的其中的有效信息:驳回主要依据的是,基于协议中没有约定报酬,那么,联凡既不能得到报酬,也不能因为得不到报酬而解除授权。

游云庭对案件最大的疑惑是:“授权书对应的授权行为,除了署名之外,被授权方并没有付出其他的对价。”

他认为,出品方的权益包括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包括署名权,财产权利则是指获得收益的权利。“著作权法有规定,出品方就是法定的著作权人。主要出品方权益只有一个署名权,并不享有财产上的权利,是不符合商业上的惯例的。”

▲关于影视剧《爱情公寓》续集的开发声明

在他看来,联凡的不利在于,授权时没有谈定条件、明确收益,也没有显示过程中为此与对方磋商。既要不到钱,也解除不掉合同。

但反过来说,这对高格更不利:“判决证明了著作权是在联凡手里的,高格只是获得了授权。”

“一般而言,出品方是IP的原始权利人,而改编者是在原始作品基础上进行改编,不能脱离原始作品而独立行使权利。多数原始权利人都会规定改编者只能就改编作品在授权期限内,享有一定的权利。授权期限结束后,改编作品的权利都归原始权利人所有。”

为什么在这种关系中,创作者的权益如此有限?

主要,创作者和出品方的地位是根据双方的实力来博弈的,但国际通行的规则就是出品方比较强势,“出品方有多个创作者可以选择,所以替他人改编作品的人,天生就处于不太有利的地位。”

五、一个顶级IP引发的“一出好戏”

2009年8月5日,电视剧《爱情公寓》在江西卫视悄然开播——悄然的意思是,相比同时期湖南卫视大张旗鼓的《一起来看流星雨》,这部在二线卫视播出的,没有当红明星也没有宣传卖点,主要依靠上戏的一帮年轻学生撑起的情景剧,开播前仅有一场发布会,还宛如一颗小石子落入大海,丝毫没有波澜。

无论那时候的联凡或高格,恐怕都不会想到,在5年乃至10年后,这个一时起意的项目,会成为影响一代人的青春记忆,更成为双方竞相争夺的顶级IP。

据视频网站外显数据显示,《爱情公寓4》在爱奇艺上单集平均播放量超过60亿次。《爱情公寓》大电影发布预告片后,7月8日“爱情公寓”关键词微信指数突破200万,版权争议爆出后,微信指数即刻飙升突破250万。

在关注度之外,更能说明问题的,是这样一部上映前已被曝出版权纠纷、换皮争议、退票风波的电影,上映当天还能收获3亿票房,足以说明和“爱情公寓”IP挂钩,能顺畅导入用户资源并变现。

▲电影《爱情公寓》海报

联凡方同样在争取这一IP的开发。

2015年,联凡将大陆“爱情公寓”版权授权原联凡老员工开设的曼娱。随后,准备围绕“爱情公寓”IP做一系列布局时,梳理版权发现情况混乱,随后开始清理。

对高格的起诉正是开始于那一阶段。

与此同时,曼娱也开始着手自己的影视作品计划。今年初,曼娱立项的《爱情公寓2019》公示被网友发现,但舆论口碑主要是“粉丝开心不起来“,因为“导演也换了,编剧也换了,就连剧情的主线也换了”——对大多数网友来说,恐怕相比著作权归属,还是“原班人马”更为重要。

▲《爱情公寓2019》备案公示

不过,有微博账号“爱情公寓老员工“发文称,《爱情公寓2019》已经被迫停止,“国家网站已经公示了,上影一个电话就把拍摄许可锁进抽屉,这也算是新中国电影史上的创举吧”。

宰思雨认为,在IP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当下,和IP有关的版权纠纷,频繁印证行业的两个痼疾:

当IP形成产生后,各种续集或关联作品都会试图通过和IP挂钩来获得更高额的回报。而如果版权结构复杂、设计的衍生品品类多样的时候,其中很容易出现版权争议。

而另一个问题在于,IP是需要时间沉淀和酝酿的,被市场认可的IP大多是若干年前的作品,如果版权交易时间早,版权意识不强,很容易在授权上做得不够完善,带来争议。

正如联凡与高格至今未平的纠纷那样。

双方在2011年签署的责权不明晰的授权声明,其中所包含的问题,被如今节节攀升的影视市场放大,投下了一片巨大而模糊的、边界难辨的阴影——对当下的中国影视业,如《爱情公寓》这样的“换皮”纠纷,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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